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彪悍的岚姐还需要跟你解释吗(2)


害了爸爸,难道是我的命···。  「啊,老天爷啊。」我感到天旋地转,大叫一声晕了过去。  当我醒来时,我已躺在岚姐怀里:「大妹子,现在反悔还来得及。你知道吗?你选择的是一条不归路,走着条路生不如死。」  「岚姐,这是真的吗?您就不能想想别的办法吗?他们可都听您」我仰着头说。  「妹妹,刚才你都看到了,我也是一个女奴。虽然他们听我的,但我还要听主人的」。  「那您再去求求主人,让她放过我们」  「傻妹子,在主人面前我算什幺,还不如她的一条狗。姐已尽力了,能救你家人的只有你,是你的摸样帮了他们」。回想起客厅的一幕,我知道岚姐说的是实话。  「我给她做女奴,她真能放过爸妈哥他们吗」?我不放心的问。  「这一点你放心。主人是讲信用的。不然她也混不到今天。你决定吧」。  我看着岚姐,坚定的点点了头。  岚姐双手搂着我,用一双带有怜惜的目光看着我说:「妹妹,我不知道今天是在帮你还是在害你。你能用自己的自由,换来全家的平安,是好样的,姐姐佩服你。虽然这对你是不公平的,但一命换四命,这已是最好的结局了,。来,坚强点,站起来。」  我站了起来,眼里透着坚定的目光看着岚姐。  岚姐赞许的冲我点点头,把手里的一张纸递过来。我接过来一看,是张卖身契约,上面写着;  买 卖 契 约  王晓梅(以下简称奴隶)自愿以身抵债卖与王曼丽(以下简称主人)为终身奴隶。  本契约自签订之日起,奴隶即属于主人的私有财产。  主人对奴隶拥有一切所有权直至生命。  主人对奴隶有任意使用、赠与、处置、买卖的权利。  奴隶必须不分时间地点,积极、主动、迅速、优质的按主人的要求或需求,为主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。  奴隶应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,无条件的完成自己的工作。  主人的家庭成员和客人享有与主人同等的权利。 (客人无权将奴隶买卖。致残。)  主人将奴隶赠与或卖给她人,被赠人或买主享有与主人同等权利。  因以下原因造成奴隶无法为主人继续工作,将有王刚(王刚是我父亲)及家人代为行使奴隶的工作和身份。  (一)奴隶自残、自虐。自杀。  (二)奴隶隐瞒病情,延误治疗造成的病、死、伤、残。(三)奴隶有意刺激主人,被主人处罚造成的病、死、伤、残  ( 四)奴隶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无法为主人服务,给主人造成的损失和不便  本契约为死约,任何人(包过主人)无权毁约。待奴隶自然死亡后本契约失效。  本契约的最终解释权归主人所有。  买方;王曼丽 卖方;王晓梅 担保;王刚全家  年 月 日  看到契约内容后,我精神彻底崩溃了。本想大不了一死,可现在连我死的权利都没有了,我颤抖着在契约上按了手印··· ··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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